一、建設項目情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浙江天碩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200t/a鋰離子電池材料和3800t/a廢棄物焚燒處置項目
(2)建設地點:浙江省衢州市華蔭北路9號
(3)行業類別:C2614有機化學原料制造
(4)建設規模:項目一期生產規模為1000t/a的硫酸乙烯酯產品和3800噸/年的危廢焚燒
二、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主要敏感目標分布情況
本項目主要保護對象情況見表1。
表1 評價范圍內主要敏感目標分布情況
環境要素 |
環境保 護對象 |
坐標 |
主要環境保護目標及敏感區域 |
方位 |
相對廠界距離(m) |
戶數 (戶) |
環境功能 |
|
X |
Y |
|||||||
環境空氣 |
評價范圍內環境空氣質量 |
118.858809802 |
28.911693843 |
上何家村 |
NE |
620 |
約240戶 |
二類 |
118.858218830 |
28.914653892 |
宣家村 |
NE |
790 |
約220戶 |
|||
118.842085128 |
28.908829588 |
十五里村 |
W |
960 |
約130戶 |
|||
118.860054347 |
28.917701991 |
陳家村 |
NE |
1030 |
約80戶 |
|||
118.843651538 |
28.901340860 |
黃家村 |
SW |
1290 |
約355戶 |
|||
118.841472003 |
28.913152964 |
王千秋村 |
NW |
1120 |
約140戶 |
|||
118.837223384 |
28.912852557 |
下盧村 |
NW |
1450 |
約240戶 |
|||
118.836498086 |
28.909647662 |
后川村 |
W |
1500 |
約150戶 |
|||
118.866286915 |
28.917314643 |
新鋪村 |
NE |
1550 |
約130戶 |
|||
118.859291394 |
28.922423264 |
孫家村 |
NE |
1530 |
約120戶 |
|||
118.832910392 |
28.913346083 |
坑西村 |
NW |
1890 |
約160戶 |
|||
118.834574942 |
28.895064491 |
十八里村 |
SW |
2350 |
約140戶 |
|||
118.849509482 |
28.884292739 |
下劉村 |
SE |
2680 |
約145戶 |
|||
118.833716635 |
28.890043396 |
楊家突 |
SW |
2910 |
約165戶 |
|||
118.832692032 |
28.886079091 |
路邊村 |
SW |
3210 |
約60戶 |
|||
118.858199839 |
28.882522482 |
四都劉村 |
SE |
3040 |
約155戶 |
|||
118.844692235 |
28.881106275 |
山底村 |
SW |
3330 |
約280戶 |
|||
118.837342982 |
28.879432576 |
荒唐底 |
SW |
3590 |
約80戶 |
|||
地表水 |
地表水環境質量 |
烏溪江 |
E |
5500 |
--- |
Ⅲ類 |
||
地下水 |
地下水環境質量 |
區域 |
/ |
Ⅲ類 |
||||
聲環境 |
聲環境質量 |
區域 |
/ |
3類 |
三、主要環境影響預測情況
1、廢氣影響分析
項目廢氣污染物最大地面濃度均較小,區域環境空氣質量仍能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要求,周邊環境保護目標仍可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要求
2、廢水影響分析
(1)地表水影響分析
根據工程分析,項目達產時生產廢水產生量約為1000t/a,經管道收集輸送至污水處理站預處理排入清泰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排放,廢水排放水質均達到納管標準,不會對清泰污水處理廠造成大的沖擊,對周圍地表水水質影響較小。
根據地表水現狀監測數據,項目納污水體烏溪江各斷面監測因子均能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III類,項目納污水體烏溪江水質良好。項目廢水排放對周圍水體影響較小。
(2)地下水影響分析
根據地下水預測可知,CODcr、氨氮在地下水中污染范圍為:100天擴散到1米濃度最高,1000天擴散到10米濃度最高,10年擴散到36.5米濃度最高,20年擴散到73米濃度最高,CODcr最大濃度為0.17mg/L,CODcr污染指數最大為0.057;氨氮最大濃度為0.02mg/L,氨氮污染指數最大為0.1,總體來說污染物在地下水中遷移速度較慢,對周邊環境的地下水幾乎沒有影響,高濃度的污染物主要出現在項目所在地污染物泄漏處很小范圍內的地下水中。廢水收集池泄露廢水對地下水影響較大,并且地下水一旦污染就很難恢復。因此,發現廢水泄漏后,必須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分析污染事故的發展趨勢,并提出下一步預防和防治措施,迅速控制或切斷事件災害鏈,對污水進行封閉、截流,抽出污水送污水處理場集中處理,使污染擴散得到有效抑制,最大限度地保護下游地下水水質安全,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在及時發現并處理的基礎上,風險可控。
(3)固廢影響分析
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為過濾濾渣、廢液、廢分子篩等,屬于危險固廢,委托衢州市清泰環境工程有限公司處置。固廢分類堆放,并設置專門的防雨棚、場地進行堆放,固廢應及時清運。項目產生的固廢基本上能做到綜合利用或者有效處理,周圍環境基本能維持現狀。
(4)聲環境影響分析
本項目實施后對各廠界晝、夜噪聲的貢獻值較小,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排放標準。
因此,企業在做好噪聲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礎上,本項目實施后對周邊環境及敏感點的噪聲影響不大,該區域聲環境質量基本能維持現狀。
四、擬采取的主要環保措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以及預期效果
本項目擬采取的主要環保措施及預期效果見表2。
表2 污染治理措施匯總表
類別 |
污染源 |
治理措施 |
預計處理效果 |
廢氣 |
二級吸收塔廢氣 |
經尾氣風機后排放 |
項目各廢氣污染物均可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級標準及相關標準限值要求(具體見表2.4-7) |
降膜吸收廢氣 |
進入活性炭吸收塔經活性碳吸收后達標排放。 |
||
DTD合成不凝氣 |
|||
分液不凝氣 |
|||
水洗塔廢氣 |
|||
一級濃縮不凝氣 |
經“冷凝+膜吸收”處理后進入活性炭吸收塔經活性碳吸收后達標排放 |
||
濃縮結晶不凝氣 |
|||
過濾不凝氣 |
|||
洗滌不凝氣 |
|||
干燥不凝氣 |
|||
溶液配制不凝氣 |
送現有VC裝置廢氣處理裝置“二級水洗+二級堿洗+光催化氧化+堿洗+活性炭吸附”處理達標后排放 |
||
萃取不凝氣 |
進入活性炭吸收塔經活性碳吸收后達標排放。 |
||
過濾(包裝)廢氣 |
|||
儲罐呼吸廢氣 |
送現有VC裝置廢氣處理裝置“二級水洗+二級堿洗+光催化氧化+堿洗+活性炭吸附”處理達標后排放 |
||
無組織廢氣 |
加強管理,減少排放 |
||
廢水 |
生產廢水 |
經管道收集進廠區污水站預處理后送清泰污水處理廠處理 |
清泰污水廠排放符合《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標準及《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相關限值要求 |
清凈下水 |
建立“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體制和設施,同時對清凈下水進行有效利用 |
清下水達到衢州市環保局衢環辦[2018]63號文件中清下水中 COD、氨氮濃度不超過 40mg/L、2mg/L 的標準 |
|
地下水 |
廠區污水處理及廢物暫存等場所應采取防滲防漏防雨措施,避免滲濾液污染周圍水體或地下水 |
不對地下水造成污染 |
|
事故廢水 |
事故應急處理,企業建有事故應急池,可滿足項目實施后事故所需 |
不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 |
|
噪聲 |
生產車間 |
在設備選型上選擇低噪聲設備,其次設備布局是將高噪聲設備盡量遠離廠界,高噪聲設備設置隔聲罩和減震墊,搞好廠區綠化,加強廠內噪聲源管理 |
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
固廢 |
廢分子篩 |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安全暫存,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理 |
不排入環境,不對環境造成影響 |
廢液 |
|||
過濾濾渣 |
五、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浙江天碩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200t/a鋰離子電池材料和3800t/a廢棄物焚燒處置項目利用企業現有廠區建設。
項目建設符合環境功能區劃,符合浙江省建設項目環保審批原則,大氣環境、水環境、聲環境以及土壤環境可以滿足當地的環境質量標準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預測的結果來看本項目造成的環境影響符合建設項目所在地環境功能區劃確定的環境質量要求。相關環境措施符合環保要求,污染物能得到有效治理;環境影響經濟損益分析總體可行;項目符合資源利用上線、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及負面清單、環境質量底線,滿足環環評[2016]150號中“三線一單”的要求。
因此,從環境保護角度分析,本項目在擬建廠區內實施是可行的。
建設單位應切實落實各項污染治理措施,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加強環保管理,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將項目對周邊環境的影響降至最低。
六、征求意見范圍、對象和期限
主要為評價范圍邊長5km的矩形區域區域內的公眾。公眾對建設項目有環境保護意見的,可向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聯系方式、聯系地址。
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2020年3月23日~2020年4月3日。
七、公眾意見反饋途徑
公眾可通過電話、信函等形式將意見反饋,也可直接拜訪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的聯系人,當面反饋意見。本環評在報送環保局報批前,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將在企業網站進行公開。
1.建設單位情況
建設單位:浙江天碩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電話:0570-8761359
聯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華蔭北路9號 郵編:324000
2.環評單位情況
環評單位:浙江聯強環境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電話:13587003269
地點: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區白云中大道新湖城市廣場6幢907室 郵編:324003
3.環保部門情況
環評審批單位:衢州市生態環境局 綠色產業集聚區分局 電話:0570-8536050
公告發布單位:浙江天碩氟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發布時間:2020年3月23日